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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税务

异地经营企业是否应当向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税?

税务机关适用于本案的法律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中“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税”之规定,此即国税发(1995)87号文。 ...

异地经营与异地分支机构

一家企业,跨区县在外地做生意、办公,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异地分支机构?这个税该如何缴纳?从税务规则角度,就是要判断,其在异地的人员、资产等,是否是异地独立的纳税人。 ...

“烂尾楼”处置之涉税问题浅议

由于烂尾楼处置及收购业务往往涉及的金额较大,风险较大,运作难度也较高,因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烂尾楼(在建项目)收购后继续开发再销售全过程的涉税处理

收购方收购烂尾楼(在建项目)后继续开发再销售的税务处理,在全面营改增后,主要涉及到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双方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烂尾楼开发后销售是否可以扣除购买成本

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烂尾楼转让成交价如何确认

未建成房屋产权连带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以交易合同(契约〉价格总额(含“地价”)作为计税依据。...

开发“烂尾楼”对试点前计算营业税尚未扣除的余额如何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 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销售自 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收购烂尾楼(在建项目)再转让税收解析

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接盘“烂尾楼”再销售的,如何缴纳增值税?

在房地产冷热不均情况下,部分房地产企业经常会出现资金断裂急需套现的情况,无法继续投资建设导致项目烂尾。转让企业和接盘“烂尾楼”企业如何纳税?...

以土地合作建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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