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纳税企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跨区域经营模式。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上与一般企业有所不同。...
为确保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上海税务特意整理了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步骤说明。...
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眼看就要结束了,除了要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外,符合条件的企业还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什么是关联业务?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如何办理关联申报?未按规定完成关联申报会有什么风险……今天税小皖带您聊聊关联申报那些事儿。...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以下简称“44号公告”)的规定居民个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无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3月发布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
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在网络申报平台上,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税务机关时,系统将会提供前文所述的相关提示。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愿决定是否接受此项服务。...
此外,凡是应取得而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未作纳税调整而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导致支出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即便是在追补期内取得了补开、换开的税前扣除凭证或被税务机关告知60日内取得了补开、换开税前扣除凭证,应从税款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
按照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则,对于跨年度收入,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相关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工资、差旅费能否在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有十二年了,在这期间,由于国内外局势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我国逐渐进入减税降费的大周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许多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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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纳税争议 房地产开发烂尾楼纳税争议 重大涉税案件刑事辩护 重大税案行政诉讼代理 企业所得税纳税争议特色服务
汇算清缴收入计算风险 重大民商税款分担争议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扣除纳税争议 境内外所得纳税争议 项目合作利润分成所得税款分担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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