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个人独资企业大量存在,投资人整体转让个人独资企业的情况也较为普遍。本文结合基层实际,对该类情形适用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简要分析。...
近日,随着破产清算管理人将477.64万元税款缴纳入库,一起历时3年、利用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弄虚作假骗取退税的企业破产清算追税案终于落幕。这表明,衢州市税务机关在此次案件中维护税收债权的努力成功了。...
法院认定某企业犯骗取出口退税罪,涉及退税款由税务部门追缴,而该企业在未补缴所骗取税款的情况下宣布破产。税务部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税收债权,却引发一系列争议。...
在近几年上市公司的数十起破产重整案例中,多数企业的重整计划呈现出如下显著特点:一是将债务人的欠缴税款单列为一类债权——税收债权,并规定了单独的受偿比例(如100%受偿)且执行现金受偿;二是将截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欠缴税款所产生的滞纳金列为普通破产债权,执行按比例的现金受偿;三是将管理人在变价处置资产中产生的税款归入破产费用,随时支付。...
最近,发生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一桩破产案件引出一个涉税新问题: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出租厂房,所得租金收入未申报纳税,除了补缴税款,还要不要补缴滞纳金?税企产生了争议,不过通过法院沟通,争议后来得到化解。...
据统计,2019年进入破产程序的房地产企业超500家。根据《企业破产法》《税收征管法》的不同规定,企业破产的涉税事项处理口径存在一定差异。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以下称48号公告),明确了税收债权的申报范围、计算口径以及清偿顺序等具体内容,统一了破产程序中部分涉税问题的处理方式,相关主体处理破产涉税事项的确定性进一步增强。...
编者按:昨天的《中国税务报》刊登了笔者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8号公告的小文章,有朋友认为我有意回避了一些尚存争议的问题。其实只是由于版面限制,做了删减。现将完整版贴出,并附笔者近日发表的两篇小文章:1.《“混”在破产圈的税务人》,载《中国税务报》2020年01月15日B3版;2.《处理破产涉税事项更具确定性》,载《中国税务报》2020年01月17日B2版。...
在企业生命周期中,当经济运行整体下行或某一行业遭遇结构性调整以及企业因自身原因经营不善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随着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日趋具有活力,每天都有大量的新设企业参与其中,也必然会淘汰部分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这其中就包括通过破产清算程序退出市场的企业,也就随之产生了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如何继续履行纳税义务的问题。我国税收法律规范主要针对企业在符合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的税款征缴进行规范,对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破产人税款征缴鲜有相应的专门规范。本文试以破产之日前、后为区别,...
导读:甲公司于2013年8月以450万货币资金与乙公司投资成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占30%的股权,后因甲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拟于2015年3月将对丙公司的股权投资转让,转让价格1200万。转让时,丙公司资产5000万,负债1000万,所有者权益4000万,其中实收资本1500,盈余公积1000,未分配利润1500。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自然人个人直接持有作为利润中心的独立法人股权是大部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特点,其优点在于股权结构简单,自然人股东对持股企业的控制力强,可以直接在企业贯彻自己的经营管理方针。但如果转让股权时,如果转让价格高于初始取得股权的成本,需要就差额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交易的受让方是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如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由受让方代扣代缴,也可以由转让方自行申报缴纳;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该项所得税只能由转让方自行申报缴纳。无论如何,转让方应当将个人所得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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