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建造的房产,成本在“开发成本”科目归集,建成后应当属于企业“存货”,即类似于商贸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由“开发成本”转入“开发产品”。“开发产品”本身就是房地产企业的存货,不应计提折旧,但需要类比存货期末计量方式进行减值测试。...
员工跟投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普遍施行的一项制度。通过员工跟投制度,可实行员工和基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而且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人员外流的风险,有利于基金管理人内控机制与薪酬体系完善——是一种激励与约束并存的机制,这种机制有其积极意义,在投资界被广泛使用。...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第二期)——股权激励、佣金、解除劳动关系所得...
老李是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曾在公司任职3年,离职后,按照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老李按照每股10元的价格从公司买入当日股票收盘价每股50元的股票25万股。半年后,股价下跌,老李以每股20元的市价转让了全部股票。试问,老李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我公司是上市公司,2016年实行一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别员工每人10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日员工可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我公司股票。假设行权日我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为12元。请问行权时被授予员工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
股权激励对于科创公司吸引人才、激励员工至关重要。就科创公司的股权激励而言,如果创始团队缺乏实操经验,制定了不合适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最终可能不但没有起到激励效果,还让公司和股东付出成本和代价。本文梳理了科创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常见的“坑”并提供实用避坑指南,希望能让各位创始人在创业路上招兵买马时多些干粮。...
11月11日,北京国税出台了《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指引》(第一期),该指引对实务中较易引发涉税争议的多个事项进行了解读以及口径明确。尽管《指引》并未上升至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但其对部分争议问题的解读口径对实务界具有非常清晰的指导意义。...
股权激励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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