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收入是指给客户特别许可的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进而收取的钱财。收取特许权费的比例一般为商品零售价的5—15%。
一、会计处理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之规定。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二、税务处理
收入确认与会计规定一致。特许权费收入属于销售无形资产收入,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税税率6%。
三、案例分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甲公司允许乙公司经­营其连锁店。收取特许权费60万元,其中提供家具、柜台等收费20万元(成本18万元);提供初始服务,如选地址、培训、广告等收费30万元(共发生成本20万元,其中14万元为培训人员薪酬,6万元为广告费用);提供后续服务的收费10万元(发生成本5万元,均为人员薪酬)。协­议签订当日,乙公司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①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预收账款 60 000
②确认家具、柜台特许权费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预收账款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8 679.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20.75[=200 000÷(1+6%)×6%]
借:劳务成本 18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80 000
③提供初始服务
借:劳务成本 2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40 000
银行存款 60 000
借:预收账款 3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3 018.8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 981.13[=300 000÷(1+6%)×6%]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贷:劳务成本 200 000
④提供后续服务
借:劳务成本 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 000
借:预收账款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4 339.6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60.38[=100 000÷(1+6%)×6%]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000
贷:劳务成本 50 000
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不作纳税调整。
重点领域
合作建房纳税争议 房地产开发烂尾楼纳税争议 重大涉税案件刑事辩护 重大税案行政诉讼代理 企业所得税纳税争议特色服务
汇算清缴收入计算风险 重大民商税款分担争议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扣除纳税争议 境内外所得纳税争议 项目合作利润分成所得税款分担代理范围
税案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税法专家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