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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查账征税、核定征收)

信息来源:税屋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20-03-26 10:48:29  

一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计税的基本规定

A.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款

②税收滞纳金

③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④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⑤赞助支出

⑥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⑦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支出

B.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

C.使用或销售的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税前扣除。

D.转让资产的,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税前扣除。

(2)扣除项目及标准

①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

②按规定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准予扣除;为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③借款费用、利息、三项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均与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相同。

④固定资产的购置费

发生的研发费,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实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据实扣除的支出有( )。

A.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

B.业务招待费支出

C.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

D.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答案】CD

【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超过规定的部分,不能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选项C符合题意,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费用,允许据实扣除;选项D符合题意,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据实扣除。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据实扣除

B.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销售(营业)收入5‰以内的部分可据实扣除

C.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答案】ACD

【解析】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查账征税——扣除的标准与企业所得税的标准基本相同

扣除项目扣除标准工资向投资者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可以据实扣除投资者的生计费自2011年9月1日起,42000元/年(投资者工资不可扣除)三项经费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准备金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提示】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

计算公式如下:

①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④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例题·多选题】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据实扣除的有( )。

A.个人投资者的工资费用

B.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C.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D.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答案】CD

【解析】个人投资者的工资、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选项AB不符合题意。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所以选项C符合题意。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所以选项D符合题意。

(2)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提示】

(1)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等-当年投资者本人费用扣除额

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月减除费用(3500元/月)×当年实际的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3500元×12个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解读】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承包人工资-承包费-业主费用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期限不足1年的,以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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