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能否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探究...
2015年,《关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文)出台,结束了多年关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征税与否的争议,为基层税务机关提供了具体确切的征税依据,打击了纳税人和税务中介的避税行为。但政策实施两年来,税务机关在征管工作中遇到许多困难,政策本身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笔者根据工作实践,对政策执行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探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外事办公室,公安厅(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外汇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各进出口商会:...
企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涉税处理...
以股权对外投资如何缴纳个税...
以房地产对外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这个问题经常令纳税人和税务干部感到困惑。如何认定“改制重组”全国各地五花八门,税务机关因为政策理解的原因,执行也不统一。今天,我们一起追根溯源,根据现行政策,结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以房地产对外投资的土地增值税政策进行梳理,希望对大家的实务操作有所帮助。...
近期,笔者对工作所在地单位两年来的国税注销企业存货税收的入库情况,进行了盘点,发现价值达1440万元注销企业的存货,截止目前仅入库增值税1.9万元,针对这一现状,笔者带着复杂的思考,对企业注销后的存货税收管理进行窥探,发现存在一定的征管问题,笔者现仅就问题加以分析,提出个人见解。...
《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时常发生存货损失的情况,在各种情况下又将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呢,下面就这个问题我们举例说明如下:...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被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企业的存货是一项重要的实物资产,其核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的准确核算和缴纳,但由于其存在种类多、数量大、流动性强的特点,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企业,其对存货的管理存在诸多不规范情况。因此,本人就规模较小企业(以下简称小企业)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税务上如何加强管理作一探讨分析。...
企业存货损失的进项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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