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企业所得税资深税务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企业所得税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 税收优惠 > 购置节能环保节能设备

环保项目税收优惠的规定是如何的

信息来源:华律网   文章编辑:yuxinyu  发布时间:2020-04-08 11:57:56  

节能环保,绿色出行,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时代的主题和要求,为了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战略,我国提出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同时支持环保项目的开展,对于环保项目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国家的政策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华律网小编就这个问题给大家整理如下,欢迎大家阅读。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免征优惠

以下企业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1)合同能源管理免征增值税优惠

(2)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3)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2)水力发电增值税

(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节能环境保护方面

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清洁基金收入减免

对清洁基金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CDM项目实施企业按照规定比例上缴给国家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施的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企业所得税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