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企业所得税资深税务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企业所得税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 税收征管 > 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信息来源:税屋网  文章编辑:zhengxueyu  发布时间:2020-03-25 16:09:18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要求以及湖北省关于全省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研究决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省范围内将2020年3月份的法定纳税申报期限延至2020年3月31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后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0年3月23日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企业所得税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6